
最近,南京六合法院判的一起案子引起了大家的关注。16岁的新疆姑娘小胡,瞒着爸妈跟一家传媒公司签了两年的直播合同,没日没夜播了一个月,到手就1377.9块钱。实在扛不住高强度工作的她回了家,没想到转头就被公司告了,一开口就要她赔12万多!这两组差了近百倍的数字,一下就炸了锅,也让大家再次关注起:未成年人进直播行业,到底该怎么保护自己?
好在法院的判决没让人失望:因为小胡还没成年,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签的这份合同又复杂,违约金高得离谱,而且爸妈从头到尾都没同意过,所以判决合同无效。小胡最后只需要返还一点签约费差额和少量赔偿,总共4122.1元,公司要12万赔偿的诉求全被驳回了。这个结果一出来,大部分人都觉得“判得对”,既讲了法律,又顾着人情。
可能有人觉得这就是个例,但背后的问题可不小。了解下来才知道,涉事的这家传媒公司,一年多里已经跟33个主播打官司要赔偿了,这些主播大多是刚出校门的年轻人,全都是因为扛不住高强度工作才停播的。再扒扒案件细节,这家公司的操作真的很“坑”:明知道未成年人签约得爸妈同意,却只让小胡自己拿了份“同意函”,连签字的是不是真家长都不核实,就直接让她开播;合同里还要求每月直播156小时,算下来每天要播5个多小时,而且违约金定得特别离谱,是“每月最高收益×剩余合同月数×1.3倍”,完全不管一个16岁的孩子能不能懂、能不能承受。把未成年人当赚钱工具,这不仅不地道,还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里“给16岁以上未成年人提供直播服务,必须征得监护人同意”的规定。
其实近几年,这种未成年主播解约被高额索赔的事儿,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。之前还有14岁的女生小云,辍学签了MCN公司,干了6个月就赚了1万3,解约后被索赔2万多;16岁的袁梦瞒着爸爸签了10年的长约,就因为自己播了会儿,被公司要30万赔偿。这些孩子之所以会掉坑里,都是因为有些传媒公司摸准了他们涉世未深、想快点成功赚钱的心理,先画个“当网红赚大钱”的大饼,再把一堆不公平的条款藏在合同里,说成是“行业规矩”。一旦孩子扛不住想走,就立马翻脸打官司要钱。更让人担心的是,有些公司还会让未成年主播搞“擦边直播”、诱导观众打赏,把孩子的身心健康都抛在脑后。
这次南京法院的判决,其实是给整个行业划了条明确的“红线”:别想钻法律空子欺负未成年人。按照民法典,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签超出自己认知的合同,必须爸妈同意,不然就是无效的。之前济南法院也判过类似的案子,驳回了传媒公司对未成年主播30万的索赔,跟这次的判决思路一样,都是本着“最有利于未成年人”的原则来的。这也给所有传媒公司提了个醒:想利用未成年人牟利、侵犯他们的权益,法律绝对不答应。
不过要想彻底管住这种乱象,光靠法院判还不够,得监管、平台、家庭、学校一起发力。监管部门得常去查,对那些违规招未成年人、签不公平合同的公司,该罚就重罚,还得把投诉举报的渠道弄通畅;直播平台也得负起责任,严格查主播是不是未成年人,有没有得到爸妈同意,对未成年主播的直播时长、内容多管管,别让他们熬夜直播、长时间直播伤身体;爸妈更得多上心,多跟青春期的孩子聊聊,告诉他们“当网红赚快钱”大多是陷阱,帮他们树立正确的赚钱观、职业观;学校也该多教点网络安全和法律知识,让孩子们知道怎么保护自己,别轻易上当。
1377元的工资,12万元的索赔,这之间的差距,不仅暴露了有些传媒公司为了赚钱毫无底线,也让我们看到,直播行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还存在不少漏洞。直播行业要发展,不能踩着未成年人的权益往前走。希望这起案子能给整个行业敲个警钟,推动大家都负起该负的责任,给未成年人造一个安全、干净的网络环境。毕竟,每个孩子的青春梦想,都该在法律的保护下好好成长,而不是被当成赚钱的工具随意消耗。
(文/人间观察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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